阳光检察,阳光信访
以“公开、公正、公信”托起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让“阳光大厅”展示法律的魅力与意义,这便是控告申诉科的职责与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以“热情接访不冷漠,热心服务不推诿,热诚倾听不厌烦,热衷实效不务虚。”使人民群众领悟“阳光检察”的真正目的,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条件。杜绝执法失误,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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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通网上举报业务,进一步加深与广大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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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检察院的“阳光检察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体现的是“规范执法、阳光检察”理念。大厅共分三个区:接待区、信息区、服务区。大厅的主要功能集中在接待区,接待区共有四个窗口。
我院开通了来人来信举报,电话举报,在线举报等多种举报方式。为方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特开通了网上举报功能,实行专人值守原则,工作日内专人接待,实时接待,秘密接待等。
一、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群众或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的举报。
二、受理举报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我院阳光检察大厅在建立以来,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连续九年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等。